工会会员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8-11-27 阅读数: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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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工会会员业余文化生活,根据工会会员共同兴趣爱好,由公司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为规范对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的原则
工会会员兴趣小组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安全节约的兴趣小组活动。要通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兴趣小组活动,强健工会会员体魄,增进工会会员沟通了解,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工会会员归宿感,充分发挥文体活动激励和鼓舞作用,使工会会员以更旺盛的精力更饱满的热情把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三条 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的时间安排和经费来源
时间安排: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要本着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大局,开展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经工会批准,每个月每个兴趣活动小组可在工作日组织小组成员开展一次日常训练或比赛交流等活动,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业余时间,由各兴趣小组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经费来源:兴趣活动小组开展活动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所需经费来源,遵循小组成员自筹加工会经费适当补贴的办法。经费补贴主要用于必须的活动场地租用、必要的教练人员费用、部分易耗器材和用品的开支,以及对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表现优秀的会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条 适时开展兴趣小组活动
兴趣活动小组暂设读书会、羽毛球、乒乓球、徒步健身、摄影、健身太极共6个兴趣活动小组,会员自愿报名可参加2个以内兴趣活动小组,每组各推选出一位组长,负责本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会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有组织地开展日常训练和比赛活动,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月开展1次集中活动,时间半天。
具体如下:
(一)读书会小组
由工会提供一定的购书经费赞助。参加上级单位征文比赛获奖或在有关刊物发表优秀文章的,由工会经费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羽毛球小组
工会购置2-4副羽毛球拍,并赞助更换羽毛球和部分场地租用费用。
(三)乒乓球小组
工会购置2-4副乒乓球拍,赞助更换乒乓球费用和部分场地租用费用。
(四)徒步健身小组
原则上在成都市主城区内开展徒步活动。
(五)摄影小组
主要为办公资料摄影和室外采风,装备自理,摄影作品获上级和有关单位奖励的,由工会经费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健身太极小组
原则上利用公司自有场地,装备自理,由工会经费支付必要的教练授课费用。
第五条 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实行报备制
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前,必须就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所需经费赞助等事项向工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各兴趣小组成员工作日参加小组活动,需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办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党群工作部要就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并进行归档,同时做好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让外界通过工会的角度了解环交所工会会员的精神风貌。保持与上级工会组织的紧密联系,使公司工会在接受上级工会组织指导的同时,更多地得到上级的支持,利用更为广泛的平台和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兴趣小组活动。为丰富、活跃工会会员文化生活服好务。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