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
首次!四川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发布时间: 2019-06-05 来源: 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省法院也在今天发布了我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总结了3年来我省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成果和典型经验。

  3年前的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随后,全省21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这之后,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旅游区的基层法院也同步设立59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和37个环保旅游派出法庭。3年的时间,我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3659件,其中刑事案件2928件,民事案件10272件,行政和非诉执行案件10459件,有效打击了各类损害我省环境、破坏我省资源的行为,为我省碧水蓝天、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白皮书显示,针对我省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八大战役的部署要求,3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强了长江上游生态敏感脆弱地区森林动植物、雪山高原、河流湖泊、草原湿地等各种生态要素的一体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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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方面,白皮书显示,我省各级法院3年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928件,审结2619件,给予刑事处罚3023人,其中判处实刑1078人,案件主要涉及破坏动植物和矿产资源、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类型犯罪。针对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频发、高发的特点,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滥砍滥伐、捕杀斑羚、猕猴等保护动物和盗挖桢楠、红豆杉等珍稀植物的犯罪行为,顶格判处,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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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向四川观察记者介绍,顶格惩处,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模式,集中管辖模式,这些都是我省在环境资源审判上的亮点和特色。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事例,之前汉源湖有一起非法捕捞的案件,当地法院快查快办,不仅实施了顶格处罚,当事人还被判决入刑。在这之后,汉源湖再也没有出现类似的案件。但高峰也指出,之前因为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各个基层法院在判决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时,大多判处缓刑,个别法院的缓刑率甚至达到90%以上,这样的情况让违法犯罪的成本大大降低,所以在2017年,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在宜宾、乐山、雅安三地开展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对重大污染环境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9类情形在必要时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提级管辖,统一裁判尺度,今年这项工作将在全省范围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