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5环境日
岷江流域“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及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时间: 2020-06-06 来源: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6月5日,由四川高院主办、雅安中院承办的“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暨岷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新闻发布会在雅举行。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焱出席并讲话。雅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华强,雅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彩君出席并致辞。阿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到场参加。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省法院环资庭负责人及岷江流域8市中院代表参加。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


1591347733803035.jpg


戴华强书记在致辞中指出,“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是雅安的城市名片。近年来,雅安发挥生态优势、突出绿色发展,生态底色更加厚实、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区域协同不断拓展、发展活力持续激发、城乡面貌明显提升、社会民生更有温度。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国家全局、事关民生大计、事关长远发展,是雅安义不容辞的责任。雅安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更加务实和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抓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更大力量!


活动现场


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成都、眉山、乐山、宜宾8市中院和2家科研机构签署《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点亮“护青山绿水 筑生态屏障”活动,就构建司法机关、科研单位、社会主体多元协同合作,推进岷江流域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达成共识。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雅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怡介绍了该院牵头起草《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背景及意义,省法院环资庭庭长高峰就该《框架协议》主要包含的组织机构与人员、日常工作制度、信息与资源共享、案件审理执行协作、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与修复协作等5大领域13项具体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协作机制出台背景

岷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生态环境状况关乎整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省法院结合实际提出构建“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统筹建立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三大流域范围的“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着力破解环境司法保护中行政区域分割与生态系统整体间的矛盾。而此次《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既是全省法院“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岷江流域法院发挥职能,探索以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境资源跨区域一体化保护模式的具体实践。


协作机制建立目标

此次岷江流域的8个市州中级法院和省环科院、成勘院共同签署《框架协议》,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环境司法职能、充分发挥环境科研技术机构作用,构建司法机关、科研单位、社会主体多元协同机制,积极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岷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协作机制“183”亮点

一个机构


《框架协议》约定成立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8市中级人民分管院领导轮值担任,任期一年。

八项制度


《框架协议》包含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沟通联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期刊共建制度、团队共建制度、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协同执行制度、大要案研讨制度共八项制度。

三项举措

依托省环科院、成勘院共建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技术专家库、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协作机制以及环境修复协作机制。


此外,《框架协议》在协助组织保障方面明确各单位积极拓展协作组织影响力,可通过组织专项行动协作、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共建、流域典型案例联合发布等扩大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的影响力。

未来展望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岷江流域生态安全是岷江流域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生态兴则文明兴,岷江流域8市法院以“框架协议”为依托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协作,将形成强大司法合力,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岷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强民事行为的司法引导、强化行政行为的司法规范,为守护岷江流水“山常青、水长流”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