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塘县措莫隆锡矿延伸普查探矿权及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措莫隆锡矿采矿权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8 阅读数: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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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有关规定,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委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拟对四川省巴塘县措莫隆锡矿延伸普查探矿权及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措莫隆锡矿采矿权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场所
(一)转让方: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巴塘县幸福街)。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成都市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
二、挂牌转让的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人: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
(二)勘查项目名称:四川省巴塘县措莫隆锡矿延伸普查。
(三)勘查许可证号:T51520110102043488。
(四)发证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五)有效期限:2012年12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地理位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
(七)堪查区面积:2.22平方公里。
(八)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经纬度坐标) 拐点 经度 纬度 拐点 经度 纬度 1 99°24′15″ 30°30′45″ 3 99°25′00″ 29°29′45″ 2 99°25′00″ 30°30′45″ 4 99°24′15″ 29°29′45″
三、挂牌转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
(二)编号:C5100002009043120010193
(三)地址:甘孜州巴塘县。
(四)矿山名称: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措莫隆锡矿。
(五)开采矿种:锡矿。
(六)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
(七)生产规模:0.50万吨/年。
(八)矿区面积:0.007平方公里。
(九)有效期限:伍年 自2012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3日。
(十)开采深度:由4731米至4674米标高 共有四个拐点圈定。
(十一)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拐 点点点 X坐标 Y坐标 拐点 X坐标 Y坐标 1 3376091.45 33539298.29 3 3375979.45 33539401.29 2 3376106.45 33539347.29 4 3375964.45 33539353.29
四、挂牌转让价格、转让方式
(一)转让起始价:人民币480万元。
(二)转让方式:出售。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包括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采矿权挂牌转让竞买。
(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转让竞买,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也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加竞买。
(四)不接受登记探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五)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六)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措莫隆锡矿采矿权”与“四川省巴塘县措莫隆锡矿延伸普查探矿权项目”捆绑转让,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巴塘县矿产工业总公司措莫隆锡矿采矿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参与竞买“四川省巴塘县措莫隆锡矿延伸普查探矿权项目”。
六、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矿业权转让合同》。
(二)受让人应在《矿业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探矿权、采矿权交易总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1、本次转让公告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3年11月06日17:00止。
2、报名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9:00起至2013年11月0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成都市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持矿业权受让申请书、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决议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人民币480万元以上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注:上述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交易保证金交纳与处置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3年11 月06 日17:00止(以银行出具的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到款凭证为准)。
2、本次挂牌转让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竞买人竞得后可抵充探矿权、采矿权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交易保证金在挂牌转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11010182600268798
4、竞买资格确认: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十、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要认真实地考察与踏勘,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可预见的风险及影响因素。不可预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挂牌转让的公告及相关文件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经勘查未能探获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赋存的资源不具备开采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因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因当地维稳工作需要、道路交通、供电设施、以往采矿活动开采出的采矿工作面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
2、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等土地时,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它各方关系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
3、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探矿权、采矿权过户手续及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不可抗力对于权利履行的影响。
十一、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山现场踏勘。
(二)竞买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挂牌转让公告、矿业权挂牌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转让细则、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交易收费办法等签收的交易文件材料内容无异议,并确认和接受,并且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参与本次转让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转让成交后,买卖双方有义务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本次挂牌转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转让文件资料载明的事项为准。
(六)本公告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负责解释。
(七)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参与竞价的。
2.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3.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竞买人提交《矿业权受让申请书》后,经交易机构确认交易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拒绝参与后续程序的。
5.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和不按期支付成交价款。
6.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
7.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8.违反本次转让公告的相关约定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转让细则,影响竞价的行为。
(八)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在报名时签收的转让公告、矿业权挂牌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转让细则、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交易收费办法等交易文件材料,了解掌握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矿业权转让相关的规则、规定与要求,并自觉遵守执行。
(九)本公告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联系人:卢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6711379 861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