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7月30日电(赵武强 彭孝刚)近来,重庆铜梁县依据重庆市政府《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率先在渝西地区成功实施了6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这是该县推进环境模范县创建的新举措。
据县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单位在交易机构对依法取得的主要污染物年度许可排污指标进行公开买卖的行为。
根据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新设立的排污工业企业,必须通过向环保部门申购或向其他单位购买的办法取得排污权。2010年12月1日之前已依法成立或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排污工业企业可以通过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办法取得排污权。
暂行办法中实施排污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包括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新增1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需相应购买1个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均价为11000元/吨,二氧化硫均价为6635元/吨。今年以来铜梁县已完成6次排污权交易,其中交易化学需氧量4吨,二氧化硫53.6吨。
前不久,落户庆隆镇金源村的重庆任创建材厂预计年排放二氧化硫5.6吨,允许购买二氧化硫指标6吨。该企业通过排污交易平台,以39810元的价格购买了6吨二氧化硫排放权,并成为企业的一部分资产。
据介绍,这一办法的实施,促使企业从经济角度来处理自身的污染,以达到让企业主动通过技术、设备实现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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