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林改注重“回头看” 93件林权纠纷成功调处
发布时间:2012-10-11 阅读数: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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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始网 时间:2012年10月11日
建始网讯(特约记者 申万萍)据县林业局林权交易中心10月10日统计,2012年度,我县共排查出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户与户等多种形式和类型的涉林纠纷96件,已成功调处93件,3件正在调处之中,调处率达96.9%。
2012年,县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的通知》要求,以着力解决好林权纠纷调处、家庭承包、勘界确权、登记发证及林地流转等问题为目的,以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核查验收为标准,强化措施,做好林改“回头看”工作。
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注重解决林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为准绳,以“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注重协商”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疏导,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听之任之,上交矛盾,严禁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众聚众闹事;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出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规范林地流转管理。严格执照《森林法》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中关于林权流转的规定,做好林权流转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农民家庭承包的林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对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权,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流转前必须经过森林资产评估,流转方案必须经过村民或农户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并报乡(缜)政府同意,以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不得改变林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