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高排污权交易基准价
发布时间:2012-10-15 阅读数: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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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2年10月15日
同时,河北省试行氮氧化物、氨氮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每吨氮氧化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为4000元,每吨氨氮交易基准价试行价格为8000元。
河北省规定,氮氧化物、氨氮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基准价,交易基准价试行一年。
据介绍,2011年5月,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截至目前,河北省本级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1笔,交易二氧化硫1946.71吨、化学需氧量94.19吨。
“河北省将稳步推进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并择机在全省铺开交易。”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将在重点减排行业或列入试点范围的秦皇岛、唐山、沧州3个市的典型县(市、区)域,先行启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