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明年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2-12-10 阅读数: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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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2年12月10日
据新华社多哈12月8日电 经历了一天的“加时赛”之后,在多哈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通过一揽子决议,于当地时间8日深夜落下帷幕。
大会主席、卡塔尔廉洁和行政监督机构主席阿卜杜拉·阿提亚当晚宣布,大会通过的决议中包括《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修正案,从法律上确保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2013年实施。
此外,大会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
在随后的《公约》缔约方陈述中,除美国和俄罗斯表示不满外,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认为,这一结果虽不完美但可接受,支持大会所做出的决定。
从决议内容看,多哈大会收获的成果有限。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及俄罗斯已明确不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而且在处理第一承诺期的碳排放余额的问题上,仅有澳大利亚、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挪威、瑞士和日本六国表示,不会使用或购买一期排放余额来扩充二期碳排额度。
在资金问题上,决议重申发达国家须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支持,并在2020年前实现“绿色气候基金”每年入款1000亿美元的目标。此外,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公约》核心原则的指导意义被写入了有关德班平台的决议。
在大会闭幕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阿提亚说:“在一个190多个国家参加的大会上,让每个人都满意是不可能的。多日来,很多国家要求修改草案文本。但需要承认的是,这一揽子决议得到了大部分国家的支持,包括"77集团加中国"和非洲国家的支持。”
中国:
对气候大会结果满意
新华网多哈12月8日电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8日说,本次多哈气候大会对《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作出决定,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大幅减排并对应对气候变化增加出资,中国代表团对大会结果表示满意。
解振华说,代表团认为,多哈会议从法律上确定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达成了为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实施的长期合作行动全面成果,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制度框架,这是多哈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多哈会议把联合国气候变化多边进程继续向前推进,向国际社会发出了积极信号。
解振华说,需要注意的是,在多哈会议上,发达国家淡化其历史责任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倾向进一步明显,自身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的政治意愿不足,这是今后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主要障碍。
他说,中方呼吁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发达国家提高减排指标并完成国内批约程序,确保一个减排力度高、有法律约束力的第二承诺期。其他发达国家要在公约下承担可比的减排指标。发达国家应就2013-2020年的资金支持作出明确的、更大幅度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