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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立四大机制推进2013年环境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16 阅读数: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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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网 时间:2013年1月16日



  重庆市围绕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建设方向,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2013年环境监察工作。


  一是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机制。确定2013年为全市“加强环境管理年”,探索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模式,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环境监管网络。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将全覆盖网格化理念融入日常执法监管,根据各辖区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级网格监察工作具体计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现场检查,确保完成现场监察频次。


  二是建立工业企业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结合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管和巡查,明确环保部门、街镇(园区)职责,建立健全分级巡查、联动执法、监测预警等机制,确保工业企业环保监管全覆盖。深化巩固创模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定期通报;对于污染反弹、违法排污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三是建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基础保障机制。启动新一轮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工作,精心包装环境监察能力项目,启动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推进移动执法平台建设试点,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覆盖。对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督促主城九区抓紧落实环境机构设置、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取证设备、人员编制、文书档案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市环境监察总队一级标准化建设达标、主城区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


  四是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实行环境风险全过程监管,对重点风险源实行“一源一策”防范措施,建立“市-区县-园区(企业)”和“园区-企业-设施”两个三级环境安全防范和应急体系,完善区域、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重点风险源每月检查一次、一般风险源一季度检查一次。精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加强“一源一事一案”管理,实行应急预案“卡片化”管理,落实责任到岗位、到人头。加强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升级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建立风险源申报登记、风险隐患等级建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等制度,提升环境应急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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