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5年立法 “碳交易”首纳地方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28 阅读数: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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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西都市报 时间:2013年1月28日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雄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从五方面回顾了五年工作。5年来,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25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6件,废止9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4件,开展了1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4人次,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
震后第9天
批准北川非遗保护条例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四次审议批准省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发行政府债券,筹措重建资金630亿元。震后第9天,即批准北川非遗保护条例,为抢救、传承和发展羌族非遗提供了及时的法制保障。
天府新区
提出超前谋划基础设施
为促进生态四川建设,制定农村能源条例,在国内首次将碳交易和沼气综合保险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批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听取天府新区规划编制工作汇报,提出加强产城结合、突出区域特色、超前谋划基础设施、保护耕地和水源地的建议。
“三公”预算
去年53省级部门公开晒
5年来,共收到立法选题和建议316件,共审议和处理代表议案172件,交办和督办建议3755件。
为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明细分开,2012年公布“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级部门增至53个,成为全国公开力度最大、范围最广、解释最详细的省份之一。
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决定和任免工作、代表工作以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华西都市报记者席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