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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原则性通过

发布时间:2013-12-19 阅读数: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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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13年12月19日


17日下午广东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对碳排放管理的适用范围及主管部门责任、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机制、配额分配与交易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我省碳排放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向企业分配可交易的碳排放配额,明确企业碳排放权益和控制碳排放责任,企业通过市场化机制自主选择履行控制碳排放责任方式,从而以低成本实现节能减碳总体目标。
此前,据省发改委资环处处长赖茂华介绍,在试点初期(2013年),首批选择电力、水泥、石化、钢铁四个行业的202家控排企业纳入碳排放权配额管理范围,近期还考虑将公共建筑、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单位)纳入碳排放权管理。工业行业控排企业纳入标准为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的企业;试点初期,电力、水泥、石化、钢铁四个行业的纳入标准暂为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


“交通、建筑领域的纳入标准,还要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省发改委副主任鲁修禄表示,把交通领域全部纳入管理不大可能,只能分步来,先抓重点、排放量大的。


控排企业每年上年度的剩余配额可以储存到下年度使用。此外,控排企业除上缴配额抵消本企业实际碳排放外,还可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比例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的10%,且其中70%以上应当是本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产生。森林碳汇可以最大10%抵扣碳排放量。


如果控排企业排放二氧化碳超过了配额,又不到市场上购买配额进行抵消,会否受到惩罚?鲁修禄透露,将会有相关法规对此进行明确。此外,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近期不会考虑个人投资。这意味着,个人“炒碳”业务在广东碳排放权交易上未能实现。


“对比北京、天津等地,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具有多项特色。”鲁修禄透露,在配额分配上,实行了“免费 有偿”的方式。大部分配额实行免费发放,据了解,本月10日,已向控排企业发放2013年度免费配额。而2013年、2014年有偿配额仅为3%。有偿配额的发放采用竞买的方式,组织多次竞买,并根据研究设定竞买底价。


16日,广碳所已组织了首次有偿配额竞价发放。据悉,28家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单位竞价成功,竞买总量为300万吨。本次发放的竞买底价为每吨60元人民币,最高申报价格为81元人民币,最低申报价为60元人民币,平均报价为60.71元人民币,最终竞买统一价为60元人民币,总成交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


新建项目也纳入监管是另一个特色。鲁修禄表示,新建项目上报审核备案材料时,要进行碳排放评估,并购买一定比例的有偿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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