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碳市场十大新闻”评选结果出炉
发布时间:2017-02-07 阅读数: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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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道 时间:2017年2月7日
由碳道主办的“2016年中国碳市场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投票部分正式完成。依据有关新闻网络投票的高低情况评选出“2016年中国碳市场十大新闻”,现将有关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2016年中国碳市场十大新闻”
(以新闻发生时间为序)
1.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对各地做好碳市场启动工作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于6月30日前报送经核查后的企业排放报告。根据《通知》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为2013-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者独立核算企业单位。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稿)曝光
3月份,相关媒体曝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稿)》。条例(送审稿)第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国家排放配额分配采取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办法,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免费和有偿分配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
3.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要大力支持配额交易市场
3月20日,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回答关于低碳经济转型的问题时表示:要大力支持配额交易市场。配额市场,比如碳排放配额市场及其他排放物市场,在性质上很像是金融市场,而且本身就能够带来激励机制,也能带来融资功能,所以应该把金融市场的一些技能和方法应用到像碳配额交易市场中来。
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被列为立法预备项目
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被列为预备项目。
5.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碳交易200-300元/吨才是理想值
在6月份举行的“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碳交易分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现阶段,企业付出的碳排放成本较低,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后,200元至300元每吨才是未来碳交易的理想值。
6.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
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定》,成为23个完成了批准协定的缔约方。2016年11月4日,《巴黎协定》正式生效。
7.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
10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为了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该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国家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规定,于近期草拟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涵盖会计科目设置、日常核算以及财务报表列示,全面规范了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8.国务院:2017年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1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方案指出,要建设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到2020年力争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9.解振华:建立碳定价机制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12月10日,2016年绿碳发展峰会暨颁奖大会在上海举行。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出席并发言。解振华表示:要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立法,争取2017年上半年能够出台条例;结合条例出台的进度,及时地印发《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管理办法》和《碳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立法体系;待国务院批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及分配方案后,出台与方案相配套的操作指南,指导地方完成2017配额分配工作。
10.全国第八家碳交易机构开市 四川进入碳排放权交易行列
12月16日,作为全国非试点地区第八家拥有国家备案碳交易机构的省份,四川碳市场的成功开市,标志着四川正式跨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