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联合推动公共机构低碳发展工作协调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0-04-24 阅读数: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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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午,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召开了“联合推动公共机构低碳发展工作协调会”,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省节能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厅介绍了2020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要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了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2020年度工作计划,双方就如何推动公共机构低碳发展事项进行了讨论。双方一致认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国家自主贡献,突出公共机构低碳建设运营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及市(州)低碳发展评价。
二是突出低碳引领作用,将低碳理念融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气候变化和低碳理念“进机关”,提高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意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
三是加强宣传合作,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期间,协同联合开展节能低碳系列活动,讲好四川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机关故事”。
四是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选定一批(3-7家)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由生态环境厅组织专业力量提供碳足迹核算技术服务,开展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及信息披露,提高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意识。
五是推广碳中和理念,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四川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结合会议、培训等大型活动有序推广碳中和,弘扬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
六是生态环境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创新制定低碳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垃圾分类、绿色办公、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活动,以社会表彰、创建等形式宣传涌现出来的节能低碳先进典型,共同完善公共机构低碳发展激励机制。
七是加强公共机构“十四五”节能低碳目标任务衔接,协同谋划全省公共机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
通过厅局之间的交流共建,将更好地传导低碳发展理念,共同推动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