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碳达峰高显示度政策措施清单——《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解读(二)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发布时间:2023-01-12 阅读数: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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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2〕37号),标志着由“决定+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组成的四川省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碳达峰行动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结合公开信息和前期研究,系统梳理了《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的高显示度政策措施,形成本清单。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01
在新能源开发集中区和电力负荷中心,结合水利工程水资源再利用,统筹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02
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
03
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04
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
05
加快川气东送二线(四川段)、威远和泸州区块页岩气集输干线等管道建设。
06
积极推进老翁场、牟家坪等地下储气库建设
07
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
08
结合地方产业特色推广电烤烟、电制茶替代燃煤烤烟制茶。
09
构建水电和新能源高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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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川渝电网特高压交流目标网架、攀西电网至省内负荷中心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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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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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强化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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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省级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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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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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清洁能源优势,聚力发展清洁能源、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钒钛、存储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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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宜宾建设“动力电池之都”、遂宁建设“锂电之都”,成都建设“绿氢之都”,打造德阳“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乐山“中国绿色硅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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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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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强度、产能利用率等要求为主的钢铁企业产量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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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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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城市生态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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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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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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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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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高寒地区科学取暖。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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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换电模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货运车辆、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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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主要港口港作机械、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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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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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出川战略大通道建设和运能紧张线路扩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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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批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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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沱江、嘉陵江、岷江、渠江航道等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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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宜宾、泸州合江水路货运干支流中转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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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地铁+公交+慢行”出行体系,高质量推进公交都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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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评估监测和跟踪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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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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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加氢站与加气站、加油场站合建,推动已建加油站拓展加氢、加气功能。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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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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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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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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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城市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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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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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色低碳产业专利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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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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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
44
依托“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四川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四川高端引智计划等,引进培养低碳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
45
加快攻克燃料电池系统、储能装备、氢能储运装备、特种钢材、二氧化碳转化催化剂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技术短板。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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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构建“两廊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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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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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长江干支流、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等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
49
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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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川西高原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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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过度放牧,持续推进高原牧区草畜动态平衡。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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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
53
支持成都构建以“碳惠天府”为品牌的碳普惠机制,适时在全省推广。
54
倡导零碳活动,鼓励各类企业在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各类活动中采取措施推进节能降耗、绿色消费。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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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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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十一、对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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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加快“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合作转型。
58
支持新能源开发龙头企业、能源装备生产企业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
十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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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全省碳排放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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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成都开展碳监测评估综合试点。
61
探索开展出口工业品碳足迹认证。
62
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
63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企业设立低碳转型基金。
64
支持成都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65
支持天府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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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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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广碳披露和碳标签。
68
支持通过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十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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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
70
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