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 发布时间:2025-03-11 阅读数:4174
分享至:
近日,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2025年第一次会议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召开,会议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办,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四川省环境政策法治研究会、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共同承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调研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并作讲话。
会上,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何锦峰、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周冀分别介绍了环交所基本情况、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陈明扬、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悦、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等与会人员围绕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中心职能定位及实质化运行、气候变化司法数据库及政策平台搭建、碳排放检测与监管体系能力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碳普惠司法应用场景拓展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
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四川法院深刻认识到气候变化应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成效明显:印发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由省法院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成立了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通过司法手段,推动了节能减排、碳交易、低碳技术和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
应对气候变化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一是要高度重视持续关注,深刻把握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理解,深刻把握国家提出“3060目标”的时代性、科学性、重要性和实践性,要善于将应对气候变化的理论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 二是不断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律研究,深度参与气候治理,积极探索、总结、提炼涉气候变化相关案件类型及裁判规则,培育挖掘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服务保障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引领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三是扎实推进气候中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气候中心实质化运行。要充分发挥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的平台作用,深入研究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要充分发挥中央法务区的集聚效应优势,加强与行政机关、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成果产出机制,规律性孵化司法成果,力争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四川司法经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清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翔以及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