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生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5-06-12 阅读数: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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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行政审批决定书》(川金审批〔2025〕13号)有关决定,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2025年6月13日起,开展再生资源实物商品交易业务,试点交易废塑料及废纸2类产品。
经研究,确定再生资源交易服务费(废塑料和废纸)收费标准如下:
废塑料和废纸采用协议交易方式,按成交金额的2‰向买卖双方分别收取。
特此公告。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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