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生资源交割仓库保证金交纳标准的公告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5-06-12 阅读数: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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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行政审批决定书》(川金审批〔2025〕13号)有关决定,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2025年6月13日起,开展再生资源实物商品交易业务,试点交易废塑料及废纸2类产品。
结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再生资源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再生资源交割仓库保证金交纳标准公告如下。
再生资源交割仓库保证金,按每个厂库1万元的标准交纳。
特此公告。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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