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国标”上新!涉及酒类、食品、钢铁行业
四川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5-12-11 阅读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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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以来
生态环境领域“上新”不断!
从全国碳市场扩容
到酒类、食品、屠宰等行业排污要求升级
一批新政、新标接连出台
这些内容是否涉及你所在的行业?
哪些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一起来看
政策文件
三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三项标准,其中《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首次发布。新建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
主要内容:
将发酵酒精、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等各类酒企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管控范围。
啤酒行业新增色度、总氮污染物项目。
屠宰及肉类加工新增色度、总氮、总磷3项水污染物项目。
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两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1-2025)、《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两项标准,其中《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首次发布。新建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7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
主要内容:
明确了对铅、锌工业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加严了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印发《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对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范围和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结转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主要内容:
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2)、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不覆盖因外购电力、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
配额与实际产量挂钩,不设总量绝对上限,具体来说:
排放强度低于基准20%及以上的,配额盈余率按3%封顶;
排放强度低于基准20%以内的,配额盈余率在0%~3%之间
排放强度高于基准20%以内的,配额亏缺率在-3%~0%之间
排放强度高于基准20%及以上的,配额亏缺率按-3%封底
方法学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陆上气田试气放喷气回收利用
由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自11月21日起施行。本方法学通过回收原本在放喷池直接燃烧的试气放喷气,处理成管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可以给用户使用的产品,减少燃烧新开采天然气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气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陆上油田低气量伴生气回收利用
由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自11月21日起施行。本方法学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小于每天3万立方米的陆上油田伴生气项目通过技术手段,把“废气”变成“商品气”,用于生产管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烃、混烃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