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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省林草碳汇司法替代性修复落地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5-12-30 阅读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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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的(2025)川1823刑初111号何某某等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顺利完成司法替代性修复。该案中,何某某等三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西部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旗下的“点点碳中和”平台,成功购买30吨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减排量(SCER-LY),以此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完成司法替代性修复。据悉,这是四川省林草碳普惠上线以来,首例通过购买SCER-LY实现的司法替代性修复案例,“点点碳中和”平台全程提供生态价值转化技术支撑与平台服务,标志着四川“司法+碳普惠”协同修复生态环境的创新路径正式落地。


据了解,何某某等人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汉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平台了解到“点点碳中和”平台可开展司法替代性修复,结合生态修复的实际需求,创新采用司法替代性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通过购买林草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的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补偿责任。相较于传统修复方式,林草碳普惠替代性修复具有精准量化生态价值、修复效率高、可持续性强等优势,能够有效弥补生态破坏造成的碳汇损失,实现“破坏者补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生态价值循环。


四川已出台《深入推进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林草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构建起具有四川特色的林草碳普惠项目开发体系,并成功完成首批林草碳普惠项目交易。四川省林草碳普惠机制立足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定位,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林草碳汇价值开发与转化,重点服务于自愿减排碳中和及替代性生态修复等场景。作为四川省林草碳普惠交易系统及碳中和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方,四川环交所在该案中发挥了关键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自主研发的“点点碳中和”平台,为被告人提供了全流程在线碳中和服务,包括碳排放核算、林草碳普惠项目筛选、交易撮合、减排量注销等一站式服务,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精准流向生态修复项目。


此次案例的成功落地,是四川省林草碳普惠机制在司法领域的突破性应用。四川环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司法替代性修复案例的落地,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丰富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数据显示,“点点碳中和”平台已累计完成各类场景碳中和12537场,抵消碳排放量133.08万吨,为个人、企业及各类生态修复场景提供了高效的碳中和解决方案。下一步,四川环交所将持续优化“点点碳中和”平台服务能力,深化“司法+碳普惠”协同机制建设,与司法系统共同推动林草碳普惠项目在更多场景的应用,助力构建“生态损害—碳汇认购—价值转化—环境修复”的全链条闭环机制,为四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更坚实的市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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