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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江县八角寨磁铁矿探矿权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04 阅读数:1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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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有关规定,德阳矿产开发公司委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拟对四川省南江县八角寨磁铁矿探矿权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场所


1、转让方:德阳矿产开发公司(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二段79号)。


2、矿业权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大厦7楼)。


二、挂牌转让的探矿权基本情况


1、探矿权人:德阳矿产开发公司。


2、勘查项目名称:四川省南江县八角寨磁铁矿详查。


3、勘查许可证号:T51120081202019257。


4、发证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5、有效期限:2011年10月12日至2013年12月30日。


6、地理位置: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7、堪查区面积:9.04平方公里。


8、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


























坐标


点号


1980西安坐标系


东 经


北 纬


1


106°48′57.0739″


32°35′00.1978″


2


106°51′27.0764″


32°35′00.1988″


3


106°51′27.0771″


32°33′45.1975″


4


106°48′57.0746″


32°33′45.1965″













9、勘查工作成果:发现两个磁铁矿矿体、通过物探磁测结果,圈定出了一个长约2km,宽约20—100m的磁性带、通过对磁性带地表揭露,发现四个磁铁矿化体,其中①、②、③号矿(化)体具有一定的找矿远景。


二、挂牌转让价格、转让方式


1、转让起始价:人民币120万元。


2、转让方式:出售。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探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转让竞买。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不接受登记探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四、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1、本次转让公告时间:自2012年 5月 4日9:00起至2012年 5月31 日17:00止。


2、报名时间:自2012年 5月4 日9:00起至2012年5 月31 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大厦7楼四


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持竞买申请书、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交复印件(验原件))、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决议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出具120万元以上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办理报名手续。


、挂牌时间:自2012年6月 4日9:00起至2012年6月15日15:00止。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与处置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2年 5月31 日17:00时止(以银行出具的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到款凭证为准)。


2、本次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竞买人竞得后可抵


充探矿权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转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11010182600268798


4、竞买资格确认: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的探矿权为风险性矿产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经勘查未能探获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赋存的资源不具备开采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的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等。


2、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等土地时,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它各方关系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


3、不可抗力对于权利履行的影响。


八、注意事项


1、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山现场踏勘。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和不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4、挂牌转让成交后,买卖双方有义务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5、本次挂牌转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转让文件资料载明的事项为准。


6、本公告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负责解释。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大厦7楼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联系人:韩先生、卢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7221、8556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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