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福隆石材厂整体资产挂牌转让
发布时间:2012-10-09 阅读数: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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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福隆石材厂整体资产(含花岗石矿采矿权、机器设备及厂区其他配套资产)挂牌转让公告 | |||||||||||||||||
根据产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平武县福隆石材厂(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花岗石矿(有采矿权)、机器设备及厂区其他配套整体打包资产(以下简称“转让标的”),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平武县福隆石材厂。 二、转让标的:平武县福隆石材厂整体资产(含花岗石矿采矿权、机器设备及厂区其他配套资产)。 1、平武县福隆石材厂基本情况 截止2012年4月起平武县福隆石材厂属停产待出售状况。 2、花岗石矿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许可证号:C5107002010127130101547。 2)采矿权人:平武县福隆石材厂。 3)地址:平武县古城镇。 4)矿山名称:平武县木座乡南一里沟花岗石矿。 5)经济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6)开采矿种:花岗岩。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8)生产规模:2.00万立方米/年 9)矿区面积:0.0319平方公里 10)有效期限:2010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 1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3、生产设备基本情况 挖掘机1台、切割机3台、组合锯(10片锯)8台、20吨龙门吊1台、叉车2台、磨机6台。 4、其他配套资产基本情况 电力500千瓦配电变压器及配套设备1套,400平方米自建简易厂房、土地近11亩(土地使用权正办理当中)。 三、转让挂牌价:人民币398万元。 四、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期限:自2012年9月19 起至2012年10月19日17:00时止。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挂牌转让竞买。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不接受登记采矿权需要军事部门出具调查意见的企业竞买。 七、报名, SPAN> 1、报名时间:自2012年9月18 起至2012年10月19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大厦7楼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持竞买申请书、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交复印件(验原件))、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决议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价的,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出具398万元以上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交纳竞买保证金40万元办理报名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与处置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2年 10 月 19 日17:00时止(以银行出具的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到款凭证为准)。 2、本次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40万元,竞买人竞得后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转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11010182600268798 4、竞买资格确认:符合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九、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所有资产均以现状出让。 2、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3、不可抗力对于权利履行的影响。 十、注意事项 1、竞买人自行前往矿山现场踏勘。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和不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4、挂牌转让成交后,买卖双方有义务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5、本次挂牌转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转让文件资料载明的事项为准。 6、本公告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大厦7楼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联系人:卢先生 万先生 联系电话:(028)85567911、8533722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陆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cseex.com 或 http://www.sceex.com.cn)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2012年09月18日 |